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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,法院,民政局,有一,孩子
提問: 變更子女撫養權后,離婚時的財產能要求重新分割嗎? 問題補充: 離婚時由于兒子由女方撫養,所以房子給了女方,女方后把房子賣了,現女方要求把兒子撫養權變更給男方,男方有權要求分割女方的賣房款嗎?現在的情況是女方不愿男方分割房款,又想把兒子給男方,而男方想要兒子,分不到房款又不甘心,堅持吧,兒子可能得不到,不堅持吧,得了兒子,分文未得?男方該怎么辦呢?
雙方是協議離婚的,離婚時協議上只是說兒子由女方撫養,房子歸女方所有 医师解答: 如果你們是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的,你們現在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,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同時可以提出要求分得賣房款。如果你們當初是在法院調解離婚的,現只能改變孩子的撫養權,不能再提房屋的事了。因為法律上有一事不二理的規則。法院在處理離婚的時候對財產已經處理過了就不再處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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