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,也是,也不,也要,均有
提問: 房產糾紛 問題補充: 楊律師:你好
我準備和我老公離婚,我們現在的財產就是兩套房子,一套是他單位分的,寫的他的名字,只有承租權,80平方,如果按市場價來算大約值16-20萬之間,另外一套是購買商品房,寫的我的名字,總價30萬,首付7萬,還有23萬元貸款,每月還款2000元,現在他有了外遇,要求和我離婚,第三者的證據,也只有他和那個女人發給我的短信,及他的同學和父母見證過,但是我想真的上法院,可能證據并不充足,
我聽說法院判決離婚是一般是平分財產和債務,但是關于貸款房,是誰要誰還貸,我根本就沒有那個能力,他的年收入可以達到7萬元,我年收入只有2萬左右而且還不穩定,離婚了我想要一套房子,他不愿意要貸款房,現在連貸款他都不管讓我來還,我實在是壓得受不了,不知道,真的到了法院,法官會如何判決。
1.貸款房拍賣,所得款平分,承租房歸他
2.貸款房歸我,承租房歸他,貸款由我自己承擔
3.貸款房和承租房按市場價共50萬,貸款23萬元,貸款房歸我,平分首付款一人4萬,承租房歸他,一人8萬元,加上債務一人11.5萬,他共付我11.5+4=15.5萬元,我將此錢用于還貸。
請您幫我分析一下,法院會采取哪種方式,謝謝 我還是想要貸款房,并且我們有一個四歲的女兒, 医师解答: 如果承租房也是婚后所得的話,一般雙方均有權承租,得到承租權的一方要給對方一定補償。
   貸款的房子確實是得到房子的一方要負責償還債務,且要依據房子的現值考慮還貸數額后適當補償另一方的。
   如果雙方均無力補償,也協商不成,也不排除賣掉房子雙方分錢的可能。
   在平均分割的前提下,要適當照顧女方、無過錯方、帶小孩子的一方。
  這種事,可能的話,還是盡量協商解決為好,大致公平即可,到法院去費事不說,也要費不少錢的。除非不得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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